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重文羈押期滿,北院召開接押庭。(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涉嫌利用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權力,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察局施壓,取得監視器系統合約。台北地檢署19日偵查終結,將陳重文等一共7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9日下午3點召開接押庭,庭訊後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雖然陳重文就涉犯偽造文書部分認罪,其他圖利等罪行否認犯罪,但根據檢方起訴,可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高度逃亡可能。另陳重文曾有積極聯繫證人之行為,有串證疑慮,因此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月。
根據起訴,台北市政府於2011年和台智光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制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陳重文認為當中有利可圖,且台智光因台北市光纖BOT案,相較其他廠商有更低的成本競爭優勢。
因此先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就「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進行干涉,使台北市社會局決定將光纖BOT案架構,委台智光進行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2023年7月31日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康立錡是負責人,陳重文是實際負責人。先安排台智光向康立錡獨資的「維礦公司」採購北市府雲端建置案需要的監視器、相關硬體設備後,再將維礦公司資訊提供給北市社會局作為建置案所需設備供應商。
之後陳重文要康立錡以立錡雲端公司名義參加台智光於2023年9月間辦理的採購程序。同年10月16日台智光和立錡雲端簽立「台灣智慧光網社會局影像系統雲端建置合約書」,契約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得利321萬8480元。
除了台智光案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陳重文另因設立立錡雲端公司,有驗資不實情事。2018年12月自行設立的國亨公司,也有資本不實、偽造文書等罪行。
檢方認為,陳重文利用市議員職權及職務上機會,透過質詢及索資,對行政權進行干預及施壓,讓台北市光纖BOT案、北市社會局、台智光及康立錡予以串連,並透過立錡雲端公司的設立,隱身其中確保自身能從中獲取一定利益,且確實也獲的321萬餘元利益,雖承認部分犯罪,但僅針對圖利罪部分否認,飾詞狡辯,還企圖以「大水庫理論」搪塞、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