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論文涉嫌抄襲,高虹安曾出庭應訊。(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除被控詐領立法院助理費,另又被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資策會)自訴其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涉違反著作權。經調解破局後,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決不受理。理由是雖然比對出來有抄襲,但資策會自己曾說不予處理,且已逾6個月告訴期。全案可上訴。
全案源於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在臉書上,爆料高虹安於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的期刊文章,資策會因此自訴高虹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資策會控訴,高虹安明知資策會依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的2則期刊論文,為資策會所有的語文著作,卻仍於2018年4月前,將任職資策會期間,與2名同仁共同發表的2則論文重製、改作於其辛辛那提的博士論文,且未表明有引用,並將博士論文上傳資料庫供大眾下載,因此涉犯著作權法之規定,對高虹安提起自訴,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全案共經4次調解,第5次則宣告破局,回到刑事法庭審理。法官審理後認為,翁達瑞於2021年11月18日在臉書上爆料高虹安的論文涉嫌抄襲後,資策會、經濟部便立即和時任立法委員的高虹安取得聯繫。
但資策會經所屬的科技法律研究所進行論文比對後,認為雖然論文有抄襲問題,不過高虹安並未將論文中的理論實際應用,因此當時已決議不予以處理。
又被抄襲的2篇期刊論文篇幅均僅6頁,且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已可供大眾下載,科技法律研究所自能於2021年10月18日後不久,以相關軟體完成比對,資策會顯然不可能在提起自訴的2022年10月25日回溯6個月內,才察覺抄襲一事。
且資策會未能提出證據證明其得知抄襲,為自提起自訴日起回溯6個月內,即早在提起自訴前就知道抄襲一事,因此資策會主張,2021年10月間未進行比對,2022年10月間透過週刊媒體比對始知抄襲,不足採納。
法官認為,既然資策會早就知道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涉嫌抄襲一事,卻遲至2022年10月25日才提起自訴,已逾6個月告訴期,不得提起自訴,因此判決不受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