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高虹安主動宣布退出民眾黨。(圖/新竹市府提供)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宣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而判決出爐後,高虹安也主動宣布退出民眾黨。不過,律師林智群今(27日)卻指控,民眾黨的紀律規定,本來是規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應除名或停權,結果為了高虹安修改成「視情節輕重」,狠酸「原來貪污有分小貪污、大貪污,超越藍綠的民眾黨,對自己的要求還真高。」
高虹安在立法委任內因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遭起訴,26日台北地院上午11時宣判高虹安貪汙有罪,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宣佈要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面對高虹安主動宣布退黨,民眾黨則回應,高虹安已宣布主動退黨,後續作業將依規定辦理。民眾黨強調,廉潔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更應嚴肅以待,支持高虹安市長於司法捍衛清白的權益,本黨也會時時警惕作為改革角色,所需面對的檢視與挑戰。
然而,林智群27日下午卻在臉書發文指出,民眾黨的紀律規定,本來是規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應除名或停權,結果為了高虹安案件,修改成「視情節輕重」,狠酸「原來貪污有分小貪污、大貪污,超越藍綠的民眾黨,對自己的要求還真高。」
▲林智群爆民眾黨改紀律。(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