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位於新莊副都心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地無人繼承。(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今(1)日起列冊管理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共有1萬1384筆土地無人繼承,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其中還有7筆土地價值超過億元,連位於新莊副都心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地都沒人要。
新北市府表示,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萬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若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
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