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信瑜被控貪污案,現仍於法院審理中。(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任職台北市市長期間的愛將,台北市勞動局前局長陳信瑜,被控將私人花費以不實單據,核銷特別費公款。其中4次以特別費向丈夫創辦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共花費4萬餘元部分,監察院依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陳信瑜開罰40萬元。陳信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陳信瑜被控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擔任台北市勞動局局長,明知報支機關首長費,即特別費,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取得支出憑證,並依規定辦理核銷,也須符合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範圍。卻貪圖不法私利,指示不知情的勞動局人員,在發票上、公文上記載不實名義,報請不知情的會計室人員核銷。
其中分別於2020年9月9日、9月24日、2021年4月16日、2022年1月10日共4次,向丈夫張師齊創立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花費共4萬8510元,作為抽獎、餐敘等用途,被監察院認定有假借職務權力、方法,圖其關係人獲有財產上利益之事,依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40萬元。
陳信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購買的紅酒並無如監察院認定,售價低於一般市售價格,採購前也因未確認負責人是否有變更,應為過失而無違法之故意。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陳信瑜購買紅酒的時間點,為丈夫仍擔任異象公司負責人,其母為公司董事及代表人期間,她身為勞動局長,應有知悉,其所獲得之利潤,也是因丈夫及母親的緣故。因此監察院的認定並無違誤,駁回陳女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