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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路中央」買東西竟不罰?他怒轟:台灣交通已死 警方回應了

社會中心/彭淇昀報導

台灣交通亂象,不管騎車、開車或是走路都會有危險,有網友抱怨,日前行經文山區羅斯福路時,一輛白色休旅車光明正大地停在路中央,駕駛竟下車到對面藥局買東西,導致後方車輛被迫違規跨越雙黃線通行。他向警方檢舉後卻得到「不宜舉發」的回應,讓他無奈直呼,「台灣交通已死」,對此,轄區文山二警方今日做出回應。

白色修車直接大喇喇停在路中央,還下車到對面藥局買東西,讓騎士直呼「台灣交通已死」。(圖/翻攝自PTT)

▲白色修車直接大喇喇停在路中央,還下車到對面藥局買東西,讓騎士直呼「台灣交通已死」。(圖/翻攝自PTT)

一名騎士今(21)日在PTT上發文抱怨,標題直呼「台灣交通悲哀!四輪大爺直接停馬路中央」,8月11日下午14時29分行經台北市羅斯福路的巷道,目睹前方一輛休旅車直接停在馬路正中央,就算他按了喇叭警告對方,仍被無視,「他目無法紀、目無王法、目中無人連甩都不甩,臉皮厚到無法自拔直接過馬路到對面藥局消費,擋住我的路,我也不能跨越雙黃線違規,只能繞道而行,其他車輛也只能違規跨越雙黃線」。

而原PO檢舉該休旅車後,卻被警方回覆表示,「經檢視其附加影檔,惟無法明確顯示該車輛係屬併排臨時停車或併排停車行為,故本案為規事實認證上有爭議,已不宜舉發為宜」。
原PO強調,他是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而不是檢舉併排。讓他不禁直呼「明明就是違規事實明確,台灣交通已死」。

對此,警方今日回應表示,該違規事件因未能確定該車輛是否在高速行駛後突然煞車,或是存在其他明顯的行車危險情況,因此難以認定為違規駕駛行為。

此外,警方指出,紅黃線臨停及併排臨停並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須檢附停車3分鐘以上相片、影片,應提供該車靜止違規停車影檔少於3分鐘等,規定民眾可檢舉的項目,因而不予舉發。警方也表示,自今年7月以來,已在該路段及周邊道路告發26件違規行為,並將加強巡邏與稽查,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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