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鄭文燦起訴,桃園地方法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圖/資料畫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任職桃園市市長期間,涉嫌收受業者賄賂500萬,協助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等土地案,桃園地檢署偵辦後,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鄭文燦,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2年。全案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桃院召開羈押庭,28日凌晨裁定28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同案被告廖俊松的兒子廖家興被以6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另一個兒子廖力廷25萬元交保,同樣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廖俊松1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台塑前副總經理暨發言人侯水文則是205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全案源於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台塑前副總經理暨發言人侯水文、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於2011年成立「鴻展公司」。至2016年間已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土地所有權人方式,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約63.05%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又為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之抵費地,欲先令該處農業區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用地,使能與隔壁的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
因此自2016年起,由廖俊松和兒子廖力廷向鄭文燦尋求支持,由桃園市政府為申請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主體,函報行政院取得核准辦理文件,希望9.12公頃土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外,連同桃園市龜山區文樂路西側土地之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約41.76公頃土地,併於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後,分兩區辦理市地重劃,其中9.12公頃土地能以「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
剛好一晶圓科技公司執行長於2016年9月間口頭表示有意在該工業區設廠,看準可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結合,楊兆麟等人便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派廖俊松等人出面與鄭文燦聯繫。
鄭文燦自同年12月13日起,多次在桃園市政府召集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等局處開會,並指示經發局向行政院爭取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再由都發局辦理個案變更。
期間,晶圓科技廠於2017年6月間確定無設廠需求,楊兆麟等人仍先後於同年8月6日、8月22日分別在台北市的華國大飯店、神旺大飯店,與鄭文燦餐敘並請託協助,且告知「不會失禮」。
同年9月7日下午,鄭文燦在桃園市政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請廖俊松父子出席且發表意見。會中雖有公務員提醒,此件土地變更開發案能否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有所疑義,但鄭文燦仍做出得以「市地重劃開發」等裁示。
為使後續行政程序順暢,楊兆麟等人再指示廖俊松以500萬元行賄鄭文燦。2017年9月13日,廖俊松和鄭文燦相約同年月14日在市長官邸見面。當天晚上,廖俊松帶著裝有500萬元黑色手提袋進入官邸,與鄭文燦簡短閒談後,將黑色手提袋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型陳述、比手勢「5」等方式告知鄭文燦,鄭文燦也以「知、知、知」收受。
同年10月3日,鄭文燦在9月7日會議中撰擬之發文函稿簽呈上決行欄手寫批示「如擬」,並在函稿上決行欄批示「發」,實現其收受500萬元賄賂後之對價行為。桃園市經發局旋於同年10月12日,以市府名義,發函向行政院提報申請開發案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並隨函檢呈「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產能提升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方案中提及「西側約9公頃農業區得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等語。
直到鄭文燦於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得知廖俊松的手機恐已被司法機關監聽,因此於主持經發局專案報告會議中,未邀請廖俊松等人參加,並一反過去態度,改決議採全區一次「區段徵收」。
2018年5月11日下午,鄭文燦告訴前來討論政治獻金一事的廖俊松兒子,手機恐怕遭到監聽,同年5月21日鄭文燦取得由楊兆麟等人轉交的政治獻金600萬元。同年月13日晚間,鄭文燦因對於手機恐被監聽感到不安,決定還款,因此當晚便將裝有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政治獻金的放進背包和手提袋裡,退還款項給廖俊松兒子。
檢方認為,鄭文燦雖否認知道黑色手提袋裡裝有500萬現金,但時隔1年才退還,加上鴻展公司帳戶提款記錄等資料明確顯示「佣金」,鄭文燦的辯解不足採信。輔以監聽譯文等、鈔票綑綁方式不同等證據,可見犯罪事證明確,鄭文燦卻仍矢口否認犯罪,說是遭他人誣陷。
檢方考量鄭文燦時任直轄市市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受國家俸祿應清廉自持,卻收賄、護航特定私人,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變成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重大且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