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照)
新北市板橋區仁愛公園內的男性公廁內,今年7月4日上午11點20分,1名許姓男子,涉嫌以手機偷錄隔壁廁所如廁男子的私密處,不料許男犯行被發現後,竟辯稱手機是不小心滑到隔壁男廁,且剛好開到錄影模式,但辯詞未獲採信,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未遂罪」將許男起訴。
檢警調查,當被害人與許男先後進入男廁中的隔間廁所,不久許男便將手機開啟錄影功能,越過廁所下方的隔間板,準備偷拍被害人如廁畫面,但因許男動作實在太明顯,馬上就被發現,用腳踩住許男手機,追出男廁質問許男。
經被害人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當,以現行犯逮捕許男,將當下仍呈現錄影模式的手機予以查扣,發現許男並沒有成功偷拍到任何影像,但許男辯稱,是要抽衛生紙時,「手機不小心掉到地上滑過去廁所,恰巧剛好又不小心按到手機錄影模式,才會被誤認為偷錄」。但警方不予採信,仍依法將許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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