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倪譽瑋報導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曾遭北檢聲押禁見。(圖/資料照)
涉京華城案的柯文哲,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以下簡稱北檢)聲押禁見,被裁定無保請回後,北檢提抗告成功,高等法院(以下簡稱高院)發布新聞稿說明,出於彭振聲的證述等原因,駁回無保請回的裁定。看到高院的新聞稿,李怡貞律師對其進行「白話文翻譯」,整理出柯文哲參與京華城案有證據是事實、原審法官沒把檢察官的事證看完整等重點。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檢聲押禁見,前幾天台北地方法院(以下簡稱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北檢也提起抗告,高院4日下午裁定駁回北院「無保請回」的裁定、發回北院重開羈押庭。
高院裁定駁回的理由,綜合同案被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等人的證述,配合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等因素,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
▲李怡貞對高院的新聞稿進行翻譯。(圖/翻攝自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
針對高院「駁回無保請回、重開羈押庭」的相關說明,李怡貞律師在臉書發文分享「白話文翻譯要旨」,以下為她所做的整理:
一、柯文哲積極參與京華城案有證據是事實。
二、有沒有老人癡呆症請換個法官再詳查。
三、原審法官沒有把檢察官的事證好好看完整。
四、彭振聲自己的狀紙自己要簽名。
五、法官通通具名負責不躲藏。
六、不要再來魯小。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