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李育道報導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基富通證券)因違反證券管理相關法令,遭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後發現多項資訊安全管理缺失,於113年9月4日遭金融監理機構處以新臺幣30萬元罰鍰。
主任祕書蔡福隆表示,臺灣證券交易在今年4月11日、16日及17日對基富通證券進行資安作業例行查核,發現基富通證券辦理資訊安全政策、網路安全管理、資訊存取控管、系統開發及維護等作業有缺失情事,顯示基富通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基富通證券因此遭處新臺幣30萬元罰款。蔡福隆表示強調,證券業者在資訊安全管理方面的嚴格控管是確保市場穩定與投資者信心的關鍵,未來將持續加強查核與監管,確保業界遵守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