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有前科的林姓男子開 412萬保時捷還懸掛臨時車牌,連強制險都沒保,因此被害母子也未獲得賠償。(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41歲有前科的林姓男子,2年前酒後開著要價400多萬的保時捷外出買檳榔,因鬼切撞上一名22歲蔡姓男騎士,導致蔡男噴飛撞上對向來車,胸椎骨折全身癱瘓,至今仍臥病在床。林男疑似脫產,名下連一毛錢都沒有,母子倆也為了籌措醫藥費,連吃一口泡麵都是奢侈。不少外界好奇,為何林男開得起保時捷卻賠不起,至少也有強制險兩百萬?不過據了解,保時捷登記肇事男名下,但懸掛已逾期的「臨時牌」,也沒投保強制責任險。
台中市林姓男子二年前酒後駕駛400萬保時捷休旅車,把22歲的蔡姓孝子撞成全身癱瘓。林姓男子開得起名車卻一毛都沒賠給被害人,甚至還向他求償修車費,連檢方都氣到罕見在起訴書中「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被害人的家屬以為正義可以伸張,但沒想到台中地院法官搞烏龍,草率採取簡易判決程序,仍給林男減刑,還以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為由輕判六月,易科繳罰18萬元即可免關。雖檢方及被害家屬都繼續上訴,終於等到可以以合議庭審理,但三位官仍認定林男自首而予減刑,改判十月徒刑。
林男住的是市價逾1700萬元高檔住宅,開四百萬名車但名下財產卻是0,雖法院判賠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被害者與家屬卻是一毛都沒拿到,蔡母光是照顧全身癱瘓的兒子花掉數百萬元,身無分文已經窮途末路。蔡媽媽說,自己曾付完醫藥費後,窮到口袋只剩買一碗泡麵的銅板,兒子不忍她負債,一度說「媽媽不要救我,讓我死」。
林男惡意脫產,外界好奇至少還有200萬的汽車強制險可賠?沒想到肇事男雖將保時捷登記自己名下,但懸掛已逾期的「臨時牌」,也沒投保強制責任險。
根據資料,發生車禍意外時,若肇事人未投保強制險,除了需被處以9,000元~32,000元不等的罰鍰外,還需支付被害人的請求賠償。也就是說被害人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賠償,再由特別補償基金向未投保強制險的肇事人進行代位求償的請求,如被害人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10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肇事人將必須支付10萬元的賠償金給特別補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