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小婷遭母親同居男友接連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工程師自稱神明附身,強逼同居女友阿萍(化名)及其女兒小婷一起「雙修」作法、消業障,林男命小婷喝下不明牛樟芝飲料,還稱要做滿7次才能驅趕她身上冤親債主,多次對她強制性侵得逞,小婷不堪連續受辱報案提告,檢方偵查後依法起訴。
判決指出,2020年2、3月間,林姓男子自稱被神明附身,要對小婷作法,命她喝下護肝的「牛樟芝」飲料,趁機對她上下其手、性侵得逞。之後又以同樣的手法,向小婷誆稱「要做滿7次」才能趕走她身上的冤親債主,接連在住處、工廠的神明廳對她性侵。
小婷指控,林男以她媽媽的名義,誆稱在工廠要打坐、上香、拜拜,引誘她去工廠後,再叫我喝符水,再強迫發生關係,林還說「因為我們3個都是要修行的關係,必須要做這些事情,才能免除身上不好的事情」。
2020年3月初,林姓男子在住處佛堂內,把小婷綁在桌腳,當場與阿萍發生性行為,接著竟又對她下手,還稱「有什麼想法就說出來」,小婷回他「我為什麼我要被你逼迫做這種事」,林男竟稱「你覺得舒服就叫出來」,接著不顧小婷感受,強行與阿萍母女當場共同性交。
小婷控訴,林男曾問她「可不可以內射在裡面?」,她說「不行」,林卻回「我不管,我就是要射在裡面」、「如果你之後懷孕,就是你在外面亂搞」,還問她「要不要當我第3個老婆?」,小婷不甘連續受辱,加上身心嚴重受創,因此報案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性侵犯行屬實,依7個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林男13年徒刑。二審認為無法證明飲料產生安眠藥的效果,改依7個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