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進擊的巨人》是日本漫畫家諫山創首部漫畫連載作品。(圖/翻攝自《進擊的巨人》官網)
嘉義縣一對母子關係不睦,今年2月,60多歲的媽媽阿花(化名),認為20歲的兒子阿國(化名)堆在家的漫畫書受潮,就直接將他珍藏的日本知名漫畫《進擊的巨人》丟掉。阿國發現憤而提告,且堅決不和解,經審理,法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5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60多歲的媽媽阿花(化名),跟20歲的兒子阿國(化名)平時相處關係不睦,未料今年2月6日下午5時許,媽媽卻把兒子珍藏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丟掉。
事後,兒子阿國發現,氣到提告,且堅決不和解,警詢、偵訊時,媽媽都未出面,後被檢方依法起訴,審理時才自白。
法官審酌,雙方是母子關係,但阿花未能尊重兒子財產權,恣意犯下本案,考量她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卻遭拒,又未能賠償損失,加上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的價值不高;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5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