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65歲施姓司機9月22日,開公車撞死女大生,13年前因超速撞死女騎士。(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巨業客運65歲施姓男司機,22日駕駛公車撞死東海大學女大生,施男24日赴靈堂下跪道歉;原先施男所屬公司表示「他無肇事紀錄」未料,卻遭揭發,13年前駕駛公車撞死女騎士共賠償25萬元,獲判緩刑2年,此案判決也因這次案件而重新曝光。
2012年判決指出,司機施男駕駛巨業公司公車,2011年2月9日上午9時57分,行駛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卻以60至70公里超速行駛,在無號誌交岔路口,撞倒載著女兒的陳姓女騎士,導致人傷重不治。
經查,事故當天為晴天,日間自然光線,路面乾燥、無缺陷,也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的情形,但施男竟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更無減速慢行。
當時施男主動坦承肇事,自首接受裁判,偵審期間,他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共賠償對方25萬元,遭法院依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8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然而,施男今年9月22日,駕駛305號公車在台中市轉彎時,撞上正通過斑馬線的2名女大生,導致會計系20歲林姓女大生遭輾斃。當時聲稱,天色昏暗「沒看到人」;檢方複訊後,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
此案發生時,施男所屬的巨業客運公司表示,「他無肇事紀錄」,如今13年前撞死人的案件被揭發;客運公司又改口說,司機坦承此事,因二年前公司換負責人,才沒掌握13年前資料,強調非刻意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