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陸軍下士到連長室拿文件,誤拿成機密,怕被罰竟丟棄藏匿,被抓包。(圖/AI生成)
嘉義陸軍下士阿國(化名)去年到連長室拿取伙房簿冊時,誤拿成國家軍事機密文件;事後連長發現失竊,啟動調查。阿國擔心受到懲處,竟把該簿冊丟棄藏匿,因此觸法,遭移送調查;此案經法院審理,將他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國(化名)為現役軍人,嘉義某陸軍步兵營區服役,位階下士,2023年5月5日晚上,到連長室拿取伙房簿冊時,不慎將連長室辦公桌上的「應變部隊通信諸元暨通聯紀錄簿」帶回伙房寢室。
由於該通聯紀錄簿,內含國家軍事機密文件「戰備通信諸元表」,隔天阿國又把伙房簿冊及通聯紀錄簿攜帶到伙房實施食勤作業,之後跟其他文件收到水銷紙箱內。
直到連隊長官發現通聯紀錄簿遺失,發動調查。阿國擔心受到懲處,竟然把含有機密的「戰備通信諸元表」丟棄在伙房內的大宗庫房層架上方,因此觸犯國家機密的罪嫌。
此案曝光後,阿國遭憲兵移送調查,他也坦承犯行,被檢方依犯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5條第1項之隱匿國家機密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經審理,法院將阿國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