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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5年慘被分手!68歲翁衝前女友公司騷擾 寄全裸照喊「S型最漂亮」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68歲的陳姓男子慘遭交往5年的李女分手,竟跑到李女的公司不斷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68歲的陳姓男子慘遭交往5年的李女分手,竟跑到李女的公司不斷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68歲的陳姓男子,2022年1月和交往5年的李女分手,怎料,他卻多次前往李女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公司騷擾,拿著照片及李女之個人衣物,向其同事宣揚兩人為情侶關係。不僅如此,還透過電話以及訊息不斷騷擾李女,最終甚至將李女的不雅照傳給李女的同事,案經李女告訴偵辦,陳男被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陳男先在去(2023年)7月19日拿著李女拍攝的沙龍照到其公司,並於辦公室內宣揚兩人為情侶。過了一個月後,陳男再拿李女的私人衣物到公司稱欲交還給李女,遭到保全攔阻。此外,陳男還多次透過電話、訊息騷擾,「我遺傳我祖母,我祖母活到100歲,生的小孩健康聰明,妳跟別人生的就難說了」、「妳跟我5年,把初戀留給我,所以我才是妳的男人」,甚至將李女的不雅照傳給李女的同事看,還寄李女的全裸照到其公司並附上紙條「第一張照片S型最漂亮」。

士林地院認為,陳男和李女過去為男女朋友關係,雙方分手後,竟不思理性面對,持續糾纏李女,率而跟縱騷擾及傳送恐嚇訊息,導致李女心生畏懼,所為實無足取。考量陳男於犯後坦承犯行,尚具悔意,且其前未曾有前科紀錄。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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