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陳又新律師解析許芷瑜的角色。(圖/翻攝自新台派上線YouTube)
柯文哲法律事件近日有了新的發展,曾任北市長時期的秘書許芷瑜的存在,開始浮上水面被熱烈討論。知名律師陳又新今(9)日在三立政論《新台派上線》中,解析她可能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直言有「贓物罪」等犯罪可能性,結局將取決於她後續的應對。
陳又新律師解析,許芷瑜重要性非同尋常,我認為贓物罪不是沒有可能,如果要成立贓物罪的意思是,阿北收受了匯款賄賂之後,請這個橘子幫他收好「不可以動,你收好」,那有沒有可能,橘子自己本身就很有錢,他也不用動那個錢,幫你收著,這個是屬於贓物罪的可能性。可是在這個案件裡面,其實我覺得收賄的共同正犯或者是輕一點我們說「幫助犯」的可能性也很大,因為許芷瑜參與的程度太深了。
陳又新律師舉例,黃國昌、陳智菡、吳怡萱全部都不能參與的東西,更不要說主任都不知道的事情,許芷瑜都知道,那他在這些祕密會議裡面,他聽得到老闆們之間在講什麼,這個錢到底是什麼,他應該心知肚明。
▲陳又新律師解析許芷瑜的角色。(圖/翻攝自新台派上線YouTube)
陳又新律師也藉著節目,提醒許芷瑜「要看懂檢察官的意思」。要看清楚檢察官幫你發了兩次聲明,要看懂欸,你不要看不懂。第一個,檢察官在強調的是什麼?目前是證人,那未來呢?所以檢察官是在提醒,我可以不追殺你,不用恣意揣測,到底是什麼角色仍待釐清,未來在起訴書裡面你是什麼角色還有空間,我已經告訴你,我透過管道跟你聯絡到了,你如果能夠好好的協助配合,很多案情都很難說。
▲無罪推定原則。(圖/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