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回家撞見「女友、陌生男」同在一屋 他抓狂「鞭甩狂揍」下場曝光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劉男回家發現女友、曾男同在一屋,當場抓狂痛毆對方。(示意圖/Pixabay)

▲劉男回家發現女友、曾男同在一屋,當場抓狂痛毆對方。(示意圖/Pixabay)

高雄劉姓男子2023年6月間返家發現女友與曾姓男子同在一屋,懷疑兩人並不單純,因此持皮鞭痛毆曾男,甚至拿刀威脅對方下跪錄下求饒影片,並拿出5萬元才要放人,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涉犯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併處1年7e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3年6月8日晚上7點左右,劉男回到新興區住處發現陳姓女友和曾姓男子同處一室,強烈懷疑兩人有親密行為,於是拿出皮鞭及徒手痛毆對方,還拿刀威嚇曾男下跪,緊接著再拍下曾男裸身且跪地求饒影片,並PO網供網友觀賞。

但該影片卻被曾男的吳姓友人發現,後來便透過關係聯絡上劉男,並付出5萬元後,曾男才重獲自由,事後警方獲報傳喚劉男到案說明,訊後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函送法辦並起訴;案經一、二審時,法官考量劉男已認罪並賠償和解,加上曾男也為他求情,分別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處以1年3個月及7個月徒刑,合併處刑1年7個月,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防止老人受虐,請撥打110、113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下跪

【#直播中LIVE】柯文哲收押47日 柯爸罹癌進加護病房
大數據推薦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