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王姓男子,3日凌晨將行李箱丟進總統府後院,遭到警員及憲兵當場逮捕;警方認為,王男藉端滋擾公共場所,遂將他依社維法移送法辦;但台北地院認為,王男單純丟擲行李箱,並未影響總統府秩序,因此裁定免罰,全案仍可抗告。
中正第一分局表示,3日凌晨2時16分,王男徒步行經博愛路時,突將行李箱丟進總統府後門內,此舉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建請法官裁處。
法官認為,所謂「藉端滋擾」構成要件,應是行為人有滋擾本意,並藉由特定事端擴大發揮,踰越一般社會大眾所容許之範圍,並且損及安寧秩序,導致難以維持或回復之程度。
根據王男證詞、監視器畫面截圖等證據,王男表示行李箱是回收物,他不知道該處為總統府,丟進去並非存有惡意,足見他是單純丟擲行李箱,難認有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之意圖,與法律規定處罰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全案仍可抗告。
▲王男將行李箱丟進總統府後院遭到警方當場逮捕。(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