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0/24 11:07 發稿 | 14:08 更新內文】
▲應曉薇在法警戒護下,手上拿著一袋資料袋,下囚車走進法院。(圖/翻攝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遭到羈押禁見至今,而全案之所以爆發關鍵,就是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疑似為躲避檢廉搜索傳喚,企圖潛逃出境,最後被拘提並聲押禁見獲准。因羈押期限將於10月29日到期,台北地檢署於22日聲請延押,台北地方法院24日上午10點50分召開延押庭,12點多庭訊結束,法官諭知應曉薇還押看守所。交保或續押結果,預計最慢將在10月28日週一公布。
應曉薇於8月27日晚間,被檢廉發現跑到桃園機場買機票疑似想潛逃出境,但因已經境管,應曉薇連夜轉往台中國際機場試圖再次闖關,最後被北檢指揮廉政署官員當場拘提。
8月28日,北檢指揮廉政署大動作發動搜索,將應曉薇自廉政署帶往位於台北市議會裡的辦公室搜索,也同步搜索威京集團,帶回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同樣被傳喚的還有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等人。經複訊後,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被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准。
根據北院裁准羈押理由,可見北檢認為應曉薇收受沈慶京的賄款,協助推動京華城提高容積率。賄款金額4750萬元分兩筆,由沈慶京以名下公司「捐款」給應曉薇設立的慈善基金會,應曉薇再指示吳順民提領。而匯款、收款時間,與應曉薇開始為京華城向台北市政府陳情、請求都發局或都委會研議的時間點吻合,可認是賄賂的後酬。且應曉薇在替京華城陳情過程中,有對承辦公務員施壓情形,為收受賄賂而以職務身份施壓,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罪嫌重大。
另在法官已核發搜索票,檢廉即將進行搜索之際,應曉薇企圖自台中機場出境,有相當合理懷疑其有管道探知偵查秘密,有逃亡之虞。考量所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對國家社會官箴有重大影響,造成對公務員廉潔性之信賴受到侵害,又還有其他涉案公務員待查,因此裁准收押禁見。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