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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擴權法釋憲案宣判部分違憲 律師黃帝穎指「4大意義」守住台灣民主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違憲有4大正面意義。(圖/資料畫面)

▲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違憲有4大正面意義。(圖/資料畫面)

立法院國會擴權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於8月6日召開言詞辯論庭。25日下午3點結果出爐,內容包括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聽取行政官員報告與質詢、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反質詢、考試委員及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等項目,大法官判決違憲。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違憲有4大正面意義,可以說是守住了台灣民主憲政。

憲法法庭7月間先是針對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部分,裁定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等,都暫時停止適用。

國會擴權法釋憲案共分2大塊,一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與國會改革修法相關部分是否違憲,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請求暫停適用修法後的規定。主案為柯建銘等51名立委提出的聲請,併案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及監察院提出之聲請。

黃帝穎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國會擴權違憲4大正面意義:
1、化解美方對台民主憂慮:AIT前處長司徒文等國際學者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如今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美方對台通過擴權法案「顛覆民主」的憂慮。

2、穩住歐洲對台投資信心: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如今判決藐視國會罪部分違憲,可穩定歐商對台投資信心,有助台灣經貿發展。

3、避免台灣民主指數重估:英國《經濟學人》智庫批評「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指台灣國會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憲法法庭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國際疑慮,維護台灣國際形象。

4、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法界4大聲明均指出國會擴權違憲,憲法法庭判決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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