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性侵遭判刑7年。(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48歲)被女警控訴性侵,被害女子稱陳曾4度對她侵犯,其中有3次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但陳不認罪,辯稱雙方是婚外情關係、合意性交。檢方偵辦後,去年2月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陳被記2大過免職。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刑7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間,陳彥錦分別在被害女子的住處、車上甚至警局等處,在違反被害女警的意願下,4度對其伸出狼爪性侵,其中有3次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有次陳男在值班時飲酒,酒後強拉被害女子進辦公室性侵,行徑相當離譜。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向北市警局檢舉陳彥錦惡行。
陳彥錦應訊時否認犯行,他辯稱與女方為婚外情關係,雙方是合意性交,沒違反對方意願。檢方偵結,去年2月將陳男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中正一分局隨即核予陳2大過免職。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犯行屬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陳男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