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郭男帶客戶上酒店狂歡買春,還成立群組分享心得。(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郭姓工程師,先前偕同事、客戶到酒店狂歡,還與酒店小姐性交易,甚至成立LINE群組,相互討論嫖妓心得,後來被廖姓妻子發現,憤而提告索償100萬元;郭男辯稱,這些全是男人吹牛的對話內容,無法證明他曾性交易過,但法官認為,對話內容確有許多不堪入目的召妓心得,還有支付性交易的匯款記錄,認定郭男買春一事屬實,判他應賠償20萬元。
廖女主張,他與郭男結為夫妻,2人育有子女;2021年到2022年3月間,丈夫與2位同事、1名客戶等4人,於2,與「夏天」、「霓娜」、「愛咪」、「辛蒂」等酒店小姐進行性交易,4人還成立LINE群組,方便約時間及分享心得。
廖女還說,她曾收到匿名信件,對方還附上1張3P照片,不過臉部全被打上馬賽克,後來丈夫也承認曾到酒店消費、召妓,此舉已嚴重破壞家庭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因此請求法官判丈夫應賠償100萬元。
郭男辯稱,匿名信不足以證明他侵害妻子配偶權,至於LINE群組對話紀錄部分,僅屬於男同事之間吹牛、閒聊內容,亦無法證明他曾性交易過,他僅承認有到酒店玩樂,並為此向妻子道歉。
法官認為,郭男與同事、客戶的對話記錄,內容提及「昨晚真的很荒唐」、「我休息的時候她還一直在動」、「他有摸到霓娜的胸部好開心」、「淫師父推薦的」、「霓娜很正…她很給哲哲女友的感覺」、「明天扯夏天奶罩,扯霓娜也可以」等字句,足以證明郭男與酒店小性交易,導致廖女對美滿婚姻期待破碎,精神蒙受極大痛苦,判郭男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