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娶外籍妻,丈夫卻不願同床共枕,只要求她在家照顧公公,不願讓她外出工作。(示意圖/PIXABAY)
外籍女子小花(化名)跟台灣男子阿榮(化名)結婚,女方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搬來台灣屏東縣跟男方同住;但結婚期間,小花都在家中照顧年邁父親生活起居,長達6年,且夫妻從未同床共枕;曾向丈夫透露想出去工作遭拒,對方竟憤而離家,失聯14年。小花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未料阿榮從未出面,因此,訴請離婚有據,獲地院准許。
判決指出,外籍女子小花(化名)跟台灣男子阿榮(化名)結婚,女方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搬來台灣屏東縣跟男方同住,且細心照顧阿榮年邁父親生活起居,長達6年。
由於生活不自由,且夫妻從未同床共枕,雙方導火線,竟是小花向丈夫阿榮表示要出去工作遭拒,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離家分居,長達14年,從此失去聯絡;因夫妻不能共同生活達,難以維持婚姻,女方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
審理期間,經合法通知,男方阿國都未出庭,也沒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因此,法官堪信小花主張內容。
法官認為,雙方長期分居,無互動,客觀上長期分離不聯繫,難期待婚姻有回復,因此,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