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京華城二度被扣押,裁定書意外曝光引爆熱議。(圖/資料畫面)
京華城確定遭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扣押,但台北市議員簡舒培7日在臉書上PO出准予扣押的裁定書,引發軒然大波,因為檢方認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要求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與集團7名高階主管,將210萬元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賄賂款項交付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不過因全案尚未偵查終結起訴,該些內容並非「法官認定」柯文哲就是有收賄,而是法官依據偵查中資料,所做即時的判斷,做出准予扣押的裁定,並非最終認定結果。
根據簡舒培的臉書發文,裁定書提到沈慶京為獲取京華城改建一案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命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每人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指定之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柯文哲與沈慶京期約違背職務行為賄賂之前金」。
又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地板面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命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市發展委員會,運用各種手段多次召集都委,最終做成決議使京華城容積樓地板面積擴增到840%。沈慶京因此「交付1500萬元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收受,作為部分賄賂」。
裁定書內容大曝光引爆熱議,因為似乎證實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賄款,爭議多時的「小沈 1500」就是1500萬元,210萬政治獻金其實就是前金。但向北院查證及細讀裁定內容,法官先是列出各羈押與延押裁定及附卷案號,附註「因偵查不公開,故均已附卷方式為之」,再大致說明「其等犯罪嫌疑大體為....」,按一般強制處分裁定慣用寫法,應為法官大致說明了所依據的偵查中資料,並依此作出即時判斷,作為准予扣押的依據。
簡言之並非法官在扣押裁定書中「認定柯文哲就是有收賄」,因全案檢方尚未偵查終結起訴,依法法官根本無法,也不應偵結前就認定犯罪事實。不過此次意外曝光的裁定書內容,也讓外界對於京華城案原本如霧裡看花,終於看到部分輪廓。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