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國道上飄散塑膠袋。(示意圖/資料照)
國道上偶爾會有雜物掉落,影響用路人的視線。有民眾日前表示,晚間開車經過國道3號和美路段時,在路上驚見「白色物體」乍看之下以為是人,最終才確認是一個塑膠袋,虛驚一場。畫面曝光後,警方對此回應,未接獲報案,如在高速公路上因貨物掉落導致事故,將處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7日晚間開車行經國道3號和美路段時,看見白色物體,誤以為是人,「高速公路上遇到飄來的塑膠袋,第一反應以為要撞到人,最後還掛在後照鏡上」,並把過程PO上網。
對此,國道警方指出,7日19時41分許,國道3號和美路段用路人撞塑膠袋一案,用路人行駛外側車道時,撞到車道上掉落之塑膠袋,後掛於左後照鏡上。經查,截至目前尚未接獲此案相關報案。
國道警方呼籲,請駕駛人妥善固定所載貨物,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危害其他用路人。如在高速公路上因貨物掉落導致事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