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八仙塵爆案事發至今將滿一年,39名傷者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共5億700萬元獲准,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並無不當,駁回八仙等提起的再抗告確定。
其中39名死、傷者和其繼承人,就醫藥費和生活費等,共聲請每人1300萬元、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5億700萬元獲士林地院裁准,但未准新北市府作擔保。
雙方抗告高院,八仙及陳柏廷主張,假扣押要件是以有脫產之虞,或債權人聲請假扣押金額高於債務人財產,但本案都不符合這些要件,且依八仙與玩色間契約,檢方已對陳柏廷等人不起訴,請求廢棄原審假扣押裁定。
高院認為,檢方不起訴處分,沒有拘束民事訴訟的效力,且有無過失,應在本案訴訟中調查,假扣押只是保全程序,維持原裁定,但新北市府不是保險人,也不是經營保證業務的銀行,還是不能替39人擔保。本案經再抗告,最高法院今(22)日裁定駁回,本件假扣押已確定。
去年6月27日,玩色創意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當晚在派對上發生恐怖粉塵爆炸事件,造成499人受傷,其中15人死亡,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10月。
▲八仙樂園陳柏廷,假扣押准了。(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