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君傑、廖品鈞/台北報導
昨(17)日檢調大動作傳喚民眾黨的陳智菡、許甫、學姊黃瀞瑩、吳怡萱等人,根據平面媒體報導,就是因為在競選期間他們在販售競選小物時,利用折扣碼從中抽取佣金,疑似違反政治獻金法,很可能證人轉被告,不過對此他們嚴正駁斥,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
前一天檢調大動作約談民眾黨黨公職,陳智菡、許甫夫妻檔、發言人吳怡萱及北市議員黃瀞瑩,要釐清政治獻金金流,而隔天原訂要出席居住正義講座的黃瀞瑩卻臨時缺席,低調再低調,恐怕是跟平面媒體爆料,4人很可能從證人轉被告有關聯,因為他們都做了這件事。
PO文宣傳募款小物,還附上專屬折扣碼,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發送折扣碼買競選小物,而她們也可從中抽佣,但這錢疑似來自政治獻金,恐怕違反政治獻金法。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政治獻金跟木可小物、競選小物,是不一樣的概念,木可公司確實有給我們勞務報酬,什麼樣的勞務報酬,例如說我們幫他們宣傳,或者我們幫他們出席活動,根本不是他們所謂的抽佣或者帶貨,網紅帶貨,我們也不是網紅。」
根據了解木可透過北市議員在競選期間宣傳販售小物,賣最好的是黃瀞瑩,再來是陳宥丞以及張志豪,但這樣的行為被政治評論員吳靜怡質疑,如果有拿錢就違反政黨法第19條規定,有分潤就是違法,一塊錢都不該入袋,更嘲諷民眾黨直銷經銷一條龍,乾脆去直銷公司上班。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完成我們在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
民眾黨則發聲明回應,木可商品不代表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民眾黨競選期間打空戰,小草斗內買小物,黨公職則從中獲取報酬,灰色地帶有無違法,就交給檢調定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