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獸父對女兒性侵多達152次,遭到台北地院重判有期徒刑15年。(圖/翻攝自photoAC)
台北市萬華區一名男子阿強(化名)於2019年2月10日起將狼爪伸向未成年的女兒小潔(化名),且在小潔成年後仍違反意願和其發生性行為,甚至還趁著小潔不注意偷偷拍下換衣服時的照片,被台北地檢署以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不過,阿強於審理時不但不認錯,還把錯推給小潔,稱是被小潔引誘,更反過來指控按摩棒上的DNA是小潔製造的證據。台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阿強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判決書指出,阿強(化名)和小潔(化名)為父女關係,兩人同住在台北市萬華區住處的同一間房間內,阿強於2019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4日即A女滿18歲前一年止,在住處房間內以每週1次的頻率違反小潔意願和其發生性行為,共計85次。在小潔成年後,阿強依然不放過小潔,再性交得逞52次。不僅如此,甚至還趁機在小潔換衣服時,偷偷拍下其裸露胸部之照片,行為令人髮指。直到小潔告知其母親報警處理後,全案曝光。
阿強於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並未強迫小潔,都是小潔自動配合他做的,期間也未使用按摩棒或手指,「按摩棒我是用為舒緩肩頸痠痛,並非做情趣用品使用。」至於按摩棒上驗出的DNA,阿強懷疑是小潔為了證據所製造的,而拍攝照片部分也只是不小心按到,事後已經刪除。小潔表示,阿強第一次和她發生性行為在國一升國二時,事發後因擔心破壞家庭和諧,影響長輩情緒,因此並沒有和任何人說,直到最後忍無可忍,才向其母親提及並報警。
對於阿強稱兩人情投意合,小潔否認,「沒有這件事,每一次我都拒絕反抗,我覺得他在亂說話,因為通常發生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是同意的狀態下。」而阿強表示按摩棒是拿來按摩肩頸用,小潔透露,阿強有購買約1千多元的筋膜槍,「筋膜槍正常是拿來按肩頸,他那個就是按摩棒,怎麼可能會拿來按肩頸。」兩人發生性行為頻率部分,除了小潔生理期外,一個星期大約1到2次,從事發至小潔報警後累積總共152次。
台北地院認為,阿強和小潔為父女關係,本應善盡身為人父之照護、教養責任,竟未了滿足一己性慾,罔顧小潔人格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並利用小潔基於親情之信賴,在其成年前後分別多次違反其意願為強制性交之犯行,對小潔造成身心創傷。考量阿強並未獲得小潔原諒,且在審理中僅承認部分客觀事實,又稱是小潔引誘而無奈發生性行為,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85罪、強制性交罪52罪及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阿強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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