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起訴前夕,北檢密集提訊柯文哲。(圖/翻攝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自9月5日被收押禁見至今。16日柯文哲委由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北院經函詢台北地檢署意見後,20日做出裁定,准予解除。而聲請理由也曝光,主要為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對此,民眾黨回應,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民眾黨表示, 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眾黨指出,他們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
民眾黨強調,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