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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準備開鍘網紅!新規「最高恐罰223萬元」 草案內容一次看

中國稅務當局20日公布要求網路平台報送平台內經營者與從業人員稅務訊息的規定草案,明顯針對高收入的網路商店、直播企業與帶貨網紅。官方稱,新規實施後,超過90%的平台經營者與從業人員不受影響,將有效遏制高收入者逃漏稅。

中共祭出新規定草案,違者最高恐挨罰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3萬元),高收入網紅首當其衝。(示意圖/資料照)

▲中共祭出新規定草案,違者最高恐挨罰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3萬元),高收入網紅首當其衝。(示意圖/資料照)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20日公布「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於2025年1月19日截止。

草案規定,網路平台企業應當按季報送平台內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分訊息、收入訊息。稅務機關展開涉稅風險應對、稅務檢查時,有權要求網路平台企業提供平台內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約訂單、交易明細等涉稅訊息,網企應當如實提供。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在「起草說明」稱,新規將促進平台內經營者依法申報納稅。先前在部分省市展開的試點表明,超過90%平台內經營者和絕大多數平台內從業人員的稅收負擔不會因訊息報送而增加;而存在虛假申報、偷逃稅等不合規行為的高收入者,其稅收負擔會回歸正常水準,這是「稅收公平的應有之義」。

草案明定,未按照規定報送涉稅訊息的網路平台企業,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情節輕重,將被處以最少人民幣2萬元(下同,約新台幣9萬元)、最多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業整頓。

「起草說明」並稱,新規有助於推動部門協同共治,更及時發現平台「內捲式」競爭、虛假「刷單」騙取流量等不當經營行為。

「起草說明」還稱,網路平台企業及平台內經營者、從業人員的稅負將出現「三不變、一變化」。

「三不變」是指網路平台企業只需依法履行報送涉稅訊息的程序性義務,其自身經營情況和稅收負擔不會因此發生變化;平台內合規經營的廣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稅收負擔不會因此發生變化;絕大部分小微企業和商戶稅負不會發生變化。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外送員、快遞員、家政人員、網約車司機、網路貨運司機等人員的收入訊息,按「規定」要求可不報送。

「一變化」是指少部分存在虛假申報、偷逃稅等行為的經營者,特別是不合規經營的高收入者,其違法行為將因此得到有效遏制,稅負會回歸正常水準。

中國官媒央視新聞報導稱,會受到影響的,主要是虛假申報、偷逃稅的少部分經營者,特別是不合規經營的高收入者,像一些網紅、主播,他們的涉稅違法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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