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日籍在台北開酒吧,某天看到店外有年輕貌美路人經過,竟尾隨對方到暗處,乘機性交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日本籍男子和田,為台北中山區林森北路某日式酒吧的店東,某天看到店外女性外表、性徵的男子經過,竟起色心,尾隨對方到暗處發現他酒醉,乘機性交得逞;事後挨告,才發現對方是男兒身,雖跟受害人達成和解,但法官認為,他的舉動對我國社會治安危害甚鉅,讓一般社會大眾所無法接受,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指出,日籍男子和田,為台北中山區林森北路某日式酒吧的店東,今年5月14日下午2時許,酒吧內監督店內裝潢工程施作時,看到見長髮披肩且具有女性外表、性徵的男子經過,他一時起了色心,尾隨對方,進入住處。
和田發現該名具女性外表、性徵男子,爬樓梯過程中步履蹣跚,便上前關切,發現他一度呆坐在地而無回應;這時和田仍未發現他的男兒身,竟趁對方意識不清,不能抗拒之際,脫褲將生殖器插入他口腔,乘機性交得逞。
事後受害男子報警提告,和田這時才發現,對方是名男的,警詢、偵訊時,一度否認犯行,甚至反控對方主動擁抱、挑逗,直到審理時,才改口認罪,因此難認態度良好。
法官認為,和田雖跟受害者達成和解,並取得諒解,但他的舉動不只對受害男子造成難以抹滅傷痕,更對我國社會治安危害甚鉅,讓一般社會大眾所無法接受,加上案發地點為人潮眾多的商業鬧區,只因路人貌美就尾隨伺機下手,痛斥將法律秩序視若無物。
法院審理後,將和田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