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起訴書記載柯文哲與沈慶京往來變化,柯競選連任巿長,破除反商形象積極拉攏沈等企業人士並建立往來管道,不顧親信蔡壁如提醒沈是個壞人,仍向副巿長彭振聲明示支持沈的訴求。
▲檢方起訴書揭露,蔡壁如曾經提醒柯文哲:「沈慶京是個壞人」。(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新台幣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今(26)天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求刑合計28年6月。
京華城案部分,北檢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於首任巿長民國103年至107年間,因威京集團不斷向北巿府、巿議員及監察院陳情,柯文哲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就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的企求,了然於心。
民國106年5月間,柯文哲在晨會裁示「京華城基準容積,請都發局研析後,作成行政處分並正式上網公告及函覆京華城 」並於議會回覆議員應曉薇質詢時,承諾將要求時任都發局局長林洲民,直接以行政處分決定京華城公司本案土地之基礎容積率,並表達簽了不同的容積率就會有問題,原因是容積率牽涉到很多金錢等語。
不過,沈慶京指派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居中聯繫柯文哲市長室顧問蔡壁如,請託下令讓林洲民同意與沈慶京商談。林洲民於會面時,當場向沈慶京表示,訴求於法不合,拒絕沈慶京要求以行政處分永久享有120284.39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訴求。
檢方指出,柯文哲知道本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更知悉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訴求,因該保障已經建成為京華城購物中心,無法再次適用,也清楚沈慶京就本案土地所圖利益龐大。
但是,柯文哲於107年5月間拿著沈慶京陳情書,要求時任副巿長林欽榮(都委會主委)進行適法性研究;林欽榮回覆京華城已循行政救濟管道辦理,建議依訴願或行政訴訟結果辦理。柯文哲已知本案土地已依法回歸容積率管制,且京華城公司正與北巿府行政訴訟中,事涉利益龐大。
起訴書指出,沈慶京考量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每況愈下,自行於109年年初拆,因購物中心僅屬屋齡19年建物,明顯未達都更年限也未經都更程序,明顯不符合都更條例的要件與程序。
檢方指出,柯文哲於競選連任市長期間,經親信友人建議破除反商形象,柯文哲因此積極與財團互動並尋求支持,在積極拉攏沈慶京部分,於107年11月間在市長室,與沈慶京親自碰面,並在隔月於台北上海城市論壇時,安排沈慶京等企業人士列席主桌,並建構往來管道。
檢方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於107年競選巿長獲得連任後,雖經蔡壁如提醒「沈慶京是個壞人」,但是柯文哲與沈慶京謀議既定。
起訴書指出,柯文哲為厚植政治資源而密訪沈慶京,例如柯文哲與親信李文宗2人於北市府辦理「萬大第一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改建案」第一次公開招標當晚,一同前往威京集團總部3樓,與沈慶京共進便餐約2小時50分。
後來民眾黨成立,柯文哲再度前往威京集團總部密訪沈慶京;109年2月間,柯文哲指示李文宗進行募集20億元基金的屯田計畫等,足以證明柯文哲這時已為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積極排除反商形象並致力謀求財源。
檢方指出,柯文哲明知本案土地法定容積率為560%,且京華城公司就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與北市府刻正進行行政訴訟,卻因有意拉攏沈慶京以牟利,先於109年2月18日前某日,命負責督導都發局業務並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副市長彭振聲到市長辦公室內。
柯文哲親自向彭振聲表達,京華城公司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1次等語,表達已悖離北市府依107年都市計畫認定的立場,並且明示彭振聲,他支持沈慶京訴求的意向,彭振聲於此時獲悉柯文哲有意協助京華城公司的企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