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北檢再次抗告,柯文哲等4人第三度開羈押庭,法院裁定結果出爐。
高院1日裁定柯文哲等4被告交保撤銷,發回北院再開庭傳喚柯文哲等4被告決定是否羈押,柯文哲等4被告庭訊在2日晚間9點15分結束,晚間10時40分,合議庭裁定重要共犯橘子在逃,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均有逃亡及串證與滅證之虞,及尊重審級制度,認被告非予羈押顯難追訴,柯文哲等4被告均羈押3個月,必要時可延押6次每次2個月,一審最長可羈押15個月;可抗告。
高院發回理由中,認為共犯橘子在逃,認定勾串空存在,審判長問針對檢察官指橘子曾將150萬元現金交給范雅琪,並認定橘子有經手沈慶京的1,500萬賄款,柯文哲表示,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他不知道,但不會說沒有,但要問檢察官指他在某時地收1,500萬證據在哪裡?至於橘子有沒有經手150萬,柯文哲表示:「我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法官也問柯文哲關於妙天的1,000萬元,柯文哲表示,那是他請蘇進強為新故鄉智庫協會募款,蘇介紹他去見妙天,就拉了一個箱子,當時他不好意思打開,箱子最後應該是交給李文宗,法官接著問柯,是不是橘子拉走1,000萬的箱子,柯答是,但強調是檢察官把橘子角色誇大了。
庭訊從晚間6點到9點15分結束,審判長江俊彥表示,之前裁定已針對被告勾串,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對何謂不當接觸等具體內容就沒有論及,不過現在發回,有新事證,會重新另外裁定,不受之前裁定的拘束,至於今天柯認為之前裁定內容沒有明確指出他不能接觸誰,江俊彥表示,那是因為之前裁定認為沒有勾串而要羈押的必要,但那已是過去式了。
高院昨發回理由列舉柯文哲7大串供事證,指柯文哲與共犯間有高度串證可能,且柯文哲的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未到案,認被告柯文哲等4人與各該共犯或證人之勾串空間仍屬存在認為交保裁定不當,撤銷發回,台北地院再度開庭,柯文哲等4被告均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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