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2名酒商飛荷蘭以低於市價4成價錢購入麥卡倫珍稀系列,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法院今(9日)宣判無罪。(圖/翻攝自官網)
桃園從事洋酒生意的林姓與張姓男子,2019年間飛往荷蘭購入「贓物」麥卡倫Fine and Rare珍稀系列威士忌共7瓶,再轉賣其中4瓶入袋540萬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023年9月,依贓物罪嫌起訴張、林2人,地方法院今(9日)因罪證不足,宣判2名酒商無罪。
檢警調查,丹麥公民Marc Jorgensen(約根森)在丹麥境內某工業區貨櫃竊取200瓶麥卡倫Fine and Rare系列威士忌,包含1938、1950-1952、1988年等年份珍稀威士忌,並在臉書上銷贓。
李男和張男2019年透過臉書與約根森搭上線,兩人2020年1月飛到荷蘭阿姆斯特丹交易,討價還價最後以9萬5300歐元購得7瓶麥卡倫珍稀系列威士忌,返台時,再拜託同機的旅客攜帶入境。
丹麥警方追查後發現,約根森竊得的威士忌銷售到台灣,於是透過國際司法協助,警方在去年6月份進行搜索,在張、林住所搜出1988、1990、1991等3瓶,共值220萬元的威士忌。
▲▼酒商購入的7瓶珍稀系列都是贓貨,已售出4瓶,桃檢起訴。(圖/翻攝自官網)
張、林坦承犯行,購入的7瓶麥卡倫已售出4瓶,報酬則是2人均分,每人分270至280萬台幣;檢方調查,該批酒的市價要新台幣794萬元,但他們取得成本只有327萬餘元,兩人是酒商深知行情,因此依搬運贓物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2人未扣案犯罪所得共540萬元。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張2人買賣威士忌時,並無證據顯示在案發當時麥卡倫遭竊是台灣家喻戶曉的新聞,林、張2人與Marc Jorgensen交易地點為旅館大廳,亦已銀貨兩訖,客觀上難認有何投機、違背常情之處,雖然購入金額低於市價行情,但無法證明兩人明知是贓貨還購入,因此判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