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吳乃仁日前被爆欠款高達1.7億,還能名車代步、上高級餐廳和檢察官吃飯。(資料照/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被爆積欠台糖1.7億餘元未還,卻還能名車代步,出入高檔餐廳,雖然台糖表示持續追討中,但有民眾質疑,積欠國家如此龐大款項,為何行政執行署不將吳乃仁依法管收。對此,行政執行署表示,執行機關是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經清查,並無吳乃仁的案件繫屬於執行分署。
行政執行署發出新聞稿表示,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主要職掌為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例如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強制執行相關事項,民事執行則是實現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的強制執行程序,執行機關為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經行政執行署清查,目前並無吳乃仁相關案件繫屬執行分署。
另經報載,吳乃仁積欠台糖公司的款項,為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非屬行政執行案件,台糖如欲對其聲請強制執行,依法規定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台糖目前也已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