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郭哲敏等涉及88會館地下匯兌洗錢案,上週五(10日)辯論終結,主嫌郭哲敏因經營博奕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達217 億餘元,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具體求刑15年、張旭昇求刑10年、杜韋蓁則是求刑12年。合議庭本周一(13日)午9時許裁定郭哲敏以2億元交保,郭哲敏下午1時許就順利籌到2億元後順利交保。新北檢今天(16日)稍早前表示,2人仍有逃亡、勾串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已依法提起抗告。。
檢警調查,郭哲敏2018年起以AE集團架設「包網平台」經營跨境線上博弈事業,賭博業者可向AE集團承租包網平台使用,集團則向賭博業者抽成結算盈利,由郭哲敏的大帳房杜韋蓁負責記帳,郭則另以地下匯兌替人流通國際金流回台,並以人頭公司將不法所得洗淨。
▲郭哲敏本周一2億交保。(圖/翻攝畫面)
檢方估計郭哲敏從事地下通匯4年匯兌逾217億,並初估其不法獲利共約16億餘,考量郭哲敏未坦承全部犯行,也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涉及賭博、洗錢等犯罪長達數年,嚴重破壞金融與法秩序,依營利賭博、銀行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另聲請查扣其房產、虛擬貨幣6億餘,追徵其餘未查扣不法所得。
一審辯論庭終結,當中郭哲敏律師主張,17名地下匯兌證人都不認識郭哲敏,無法證明郭哲敏涉入其中,因此採無罪答辯,但檢察官仍以罪行嚴重、拒絕認罪等事由,向法院建請量處共15年刑期。一審結果將於5月29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