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張家寧報導
▲許多民眾最期待尾牙抽獎環節。(圖/資料照)
員工們辛苦工作一整年,許多公司都會舉辦尾牙犒賞員工,而尾牙活動上也會出現各式各樣的活動,然而,針對民眾好奇尾牙活動上抽中的獎金、獎項是否需要繳稅一事,國稅局也給出解答了。
許多員工參加尾牙活動最期待的環節莫過於抽獎環節,要是幸運中獎,究竟要不要繳稅?對此,國稅局過去曾解釋,員工參加機關、公司舉辦摸彩活動所取得之獎金或實物獎品(如汽車、手機、電腦等獎品及禮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然而,得獎人身分差異也會影響稅額,國稅局指出,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稅款,並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若扣繳稅款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稅款,但仍應向所轄稽徵機關列單申報。
不過,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扣繳義務人均需按給付全額扣取20%之扣繳稅款,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稅款及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