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犯下性侵殺人案的梁育誌,於更一審中再度判死,外界都在看,繼黃麟凱伏法後,梁是否為下一個被槍決的死囚。(圖/翻攝畫面)
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准死囚黃麟凱執行令,總算告慰了被他殘殺的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在天之靈,也總算讓10多年來夜不成眠、心痛的王家人總算可以好好的療傷,只不過就在黃麟凱被槍決的前一天,犯下馬國女大生命案的兇嫌梁育誌於更一審中再次判決死刑,這也讓各界議論,他是否就是下一個遭槍決的死囚?雖不能用「期待」來形容,但梁育誌落網至今都沒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不伏法難以消除走不出喪女之痛的女大生雙親。
回顧這起命案,2020年10月28日當晚,一名就讀台南歸仁區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剛要從校外返回宿舍,卻遭遇了正在隨機挑選被害人的梁育誌,隨後女大生被擄走性侵,最後再加以殺害並棄屍在高雄阿連連的山區中,後來梁育誌落網時,還一度否認犯案,直到辦案人員數度追問、突破心防下,他才改口承認殺人。
只不過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時,才首度披露梁育誌的犯案動機,首先,梁男家裡的經濟條件不佳,自退伍後也從事過多份工作,包含過技術員、送貨員、時薪加油員、司機等,但卻在犯案前4個月開始賦閒在家,期間均由父母支應他的車貸及生活開支。
沒想到他仍舊不滿足,於2020年9月30日首度犯下擄人案未遂,卻也壯大他的惡膽,於是在2020年10月28日當晚,挑中落單的女大生擄走,而女大生在最後一刻仍在求饒「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最後仍被他加以性侵殺害,讓人更氣憤的是,梁育誌落網時才坦承「當時沒有錢,車貸也沒付,缺錢才想劫財及劫色」,但從女大生搜刮到的僅有手機及iCash,逃亡過程中甚至以ICASH消費,除了冷血、沒人性,已沒有什麼形容詞可以描述梁男的行徑。
此外,高雄高分院也公布更一審仍判死理由,合議庭認為梁男心智正常,並無任何減刑理由,於首次犯案宣告失敗後沒有警惕,卻仍在精進犯罪手法對被害人下手,又在犯案前準備的繩索中綁好「上吊結」,已屬於預謀殺人;而被害人遺體解剖時,發現心臟已充滿約150C.C空氣,腫脹像一顆小汽球,可見梁男手段殘忍,不顧女大生掙扎求饒,甚至毆打被害人臉部等,手段兇殘,最終讓這名從馬來西亞遠赴台灣念書的女大生魂斷異鄉,目前梁育誌仍在服刑中。
由於憲法法庭中,要求死刑判決中的法官都要採取一致決,因此合議庭法官均認定,有不得已必須剝奪梁的生命,使其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就在這起死刑判決出爐的隔天,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而黃男的手法更為兇殘,以童軍繩勒斃了其女友及其母親,犯後態度也相當惡劣,如今伏法後,各界都在探討,梁育誌是否就是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