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狼父性侵女兒長達5年,只因老婆不跟他行房。(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y)
新北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先前趁女兒小萱(化名)熟睡時,多次深夜潛入房間性侵或猥褻得逞,時間從小萱國小四年級到國中二年級之間,次數高達74次之多,小萱擔心父母吵架,一直不敢向母親訴苦,直到她告知輔導老師後,全案才得以曝光;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阿豪9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認為,其中71項指控無罪,因此改判8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4年9月到2019年6月間,阿豪以兩週一次的頻率,潛入女兒小萱房間,並對她猥褻、性侵得逞;小萱曾問:「這不是應該你跟媽媽要做的事情,為什麼是找我?」,阿豪則回:「因為我就是喜歡這樣。」
2019年6日5日清晨7時許,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小萱,穿好制服準備上學,阿豪卻從後面抱住她、並隔著衣服撫摸胸部,小萱高聲抱怨,阿豪竟嗆:「以後什麼事都不要找我。」;小萱抵達學校後,先向女同學哭訴,再告知輔導老師,阿豪獸行才得以曝光。
阿豪辯稱,這些都是沒有發生的事情;新北地院對小萱進行精神鑑定,台大醫師認為她已罹患創傷後壓力症,證實小萱從國小四年級就遭父親性侵、猥褻一事並非虛構。
阿豪妻子則說,她沒聽過女兒抱怨這些事,直到接獲學校通知,她才驚覺事態嚴重;她多年不跟丈夫行房,丈夫竟對女兒下手,她想結束這段婚姻,卻無力扶養這對兒女。
法官認為,阿豪罔顧人倫分際,矢口否認犯行,欠缺法治觀念,亦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遂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9年6月徒刑;阿豪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法官撤銷71項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指控,改判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