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網路傳言自行車在人行道上撞到行人,得負100%賠償責任。對此,警方表示這是錯誤說法。(圖/翻攝自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如果撞到人,怎麼辦?近日網路上流傳,如果撞到人「自行車100%要賠」且得「按實質薪資所得賠償」,例如「撞到月入250萬的人,2週要賠60萬」。對此,警方表示根本太誇張,雖然依法自行車撞到行人,確實得負較大責任,但沒有哪一方一定要賠100%,法官判決賠償金額也會依雙方經濟條件、醫療費用等條件評估,網路謠言是片面誤解交通事故肇事責任釐清與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現近日有社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影片內容顯示「無論有沒有鋪設自行車專用道,只要在人行道或騎樓跟自行車發生碰撞,請記得自行車100%要賠錢,自行車要負全責」,且宣稱賠償金額是案實質薪資所得計算,例如撞到月入250萬元的行人,2個星期就得賠60萬元。
實際詢問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除非設有「人車共道」標誌,否則自行車不能騎上人行道。而萬一發生撞人車禍,警方會依照個案事實,做出肇事分析,並沒有如網傳哪一方一定錯,像是自行車不禮讓行人、行人突然衝出導致自行車閃避不及,是2種完全不同的情境,肇事結果分析也會不同,網路上的說法是過於誇大、偏頗。
另法官對於交通事故做出的賠償金額,會針對雙方生活所需、醫療費用等面向進行判斷,加上保險,並不會出現網傳的離譜金額。意即,交通法規並沒有規定誰要賠、賠多少,網路傳言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