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總統府今(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圖/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日前通過提高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門檻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不過經過行政院提出覆議被否決,今天依法今(23)日是總統完成法律公告的最後一天。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3)日表示,立法院於1 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30 條及第 95 條修正條文,總統已在今(23)日公布。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將大法官總額固定為15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此項修法點燃朝野戰火,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向立院提出覆議案,但遭藍白以人數優勢否決。總統府今日也發布總統令,公布了修正《憲訴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
郭雅慧說明,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在去年 12 月 20 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因行政院考量有窒礙難行,報經總統核可後,於今年 1 月 2 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 1 月 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