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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假結婚動機曝!二審法官痛批夏男:圖謀龐大財產惡性甚高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18歲賴姓高中生(圖右)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回到夏男住處1個多小時後墜樓。(圖/資料照)

▲18歲賴姓高中生(圖右)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回到夏男住處1個多小時後墜樓。(圖/資料照)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擔任代書助理的夏男,被控與18歲賴姓高中生假結婚,賴生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後1個多小時墜樓死亡,檢察官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夏男,一審判決1年6個月。經上訴,今(23)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定讞。二審法官痛批夏男,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假結婚背後動機,是圖謀賴生名下龐大的財產利益,嚴重侵害及濫用民法所建立的婚姻登記制度,犯罪情節重大,駁回夏男上訴。

法官認為夏男明知沒有與賴姓高中生結婚真意,為謀奪名下財產,竟與涉世未深的賴生假結婚。(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夏男明知沒有與賴姓高中生結婚真意,為謀奪名下財產,竟與涉世未深的賴生假結婚。(圖/翻攝畫面)

針對案情部分,二審法官指出,賴男父親於112年1月5日完成贈與土地程序,夏男為代書助理,因而認識賴生,賴父將不動產契約交由夏男父親保管,同年4月23日過世,因元配威脅賴生母子搬離住處,夏男竟萌生牟取賴生名下鉅額不動產的意圖。

而夏男明知自己沒有與賴生結婚的真意,竟於2023年5月4日上午6時許,攜帶事先繕打完成的同性結婚書約與戶口名簿,以欲與賴生討論名下不動產財產的規劃等理由,邀約賴生外出商談,向賴生提議,如果二人形式上辦理結婚登記,可防止賴父元配爭奪財產。

賴生雖無與夏男結婚之意,但適逢生父過世、獨自面對家族爭產糾紛,內心徬徨無助,因極度信賴夏男,未及深思熟慮,即輕信夏男,基於欲保有生父所贈與的鉅額不動產之目的,遂同意與夏男假結婚,夏男臨時在超商與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隨機覓得不知情的兩名路人當證人。

二審法官強調,一審綜合全案證據資料,認為夏男罪證明確,並審酌夏男明知賴生甫年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適逢生父甫過世,即面臨家族爭產糾紛、內心徬徨無助,賴生的母親又無能力協助處理不動產,認為有機可乘,為藉機牟取賴生名下鉅額不動產,與賴生辦理假結婚,賴生輕信被告片面之說詞,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對於戶籍登記管理的正確性。

夏年利用賴生年紀尚輕、涉世未深、亟欲解決家族爭產問題,並對夏男極為信賴之人性弱點,以話術邀賴生假結婚,於本案居於主導地位,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假結婚的行為,背後牽涉賴生名下龐大財產利益,犯罪手段明顯悖離一般人民的道德感情,並嚴重侵害及濫用民法所建立的婚姻登記制度,犯罪情節重大,所生損害甚鉅等一切情狀,一審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均無不當,夏男上訴無理由,應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二審法官認為夏男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犯罪情節重大,駁回上訴。(圖/記者吳泊萱拍攝)

▲二審法官認為夏男主觀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犯罪情節重大,駁回上訴。(圖/記者吳泊萱拍攝)

#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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