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楊男聯同友人性侵小女友,遭判刑5年10月。(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20歲楊姓男子與16歲女友在某國中的操場旁飲酒,不過女子不勝酒力醉倒,楊男竟聯手邱姓友人性侵女友多次,事後女友氣得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法官審酌楊男已和女友和解,依楊犯成年人與少年共犯2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減刑判處5年10月。
據悉,2023年7月1日凌晨,楊男與女友、友人邱男在某國中的操場旁喝酒,楊男見女友喝醉,竟在友人面前強脫女友的褲子,過程中女友不斷出手反抗,但楊男、邱男仍相繼對女子性侵得逞。案發後女友身心嚴重受創休學,並將楊男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且表示自己高中肄業後在鐵工廠工作,又是低收入戶,犯案後由父親出面賠償和解,在羈押4個多月的期間反省很多,了解自己的過錯,也認為自己對不起家人,目前只想出去賺錢幫忙家裡的家計,也很對不起讓女友的精神狀況變糟,希望法官可以從輕量刑。
楊男的律師也表示,楊男飲酒後失控,且案發後也繼續與女友同居一段時日,兩人關係仍維持良好,是因楊男認為不應該介入女友的生活才疏遠,不過卻讓女友誤會是楊男刻意不關心,因此心生不滿,加上楊男年紀尚輕,是不懂案件情節輕重,並非想逃避卸責。
法官表示,楊男犯案時才20歲,因思慮不周犯案,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並和解賠償,女友和她家長也對刑期表示無意見,只希望楊男日後好好做人等情,最終楊男與邱男共同犯強制性交罪,減刑處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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