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轟動一時的李憲璋集團謀殺遊民詐保案,更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李憲璋無期徒刑、同案被告連上瑩判刑10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李當時人在台灣,是如何教唆殺害遊民,更一審沒有交代清楚,因此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高審。
▲民宿老闆李憲璋無期徒刑遭撤銷發回更審。(圖/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在淡水經營民宿的李憲璋因財務吃緊,於民國94年6月起夥同前妻等人,在新北、桃園等地尋找遊民,以幫忙介紹工作賺錢等理由,誘騙、拘禁19名遊民,然後以遊民人頭向銀行詐貸1.3億多元。
▲李憲璋、連上瑩等人當年遭移送。(圖/資料照片)
▲淡水民宿「老董的家」外觀。(圖/資料照片)
李憲璋又安排女友連上瑩,跟遊民梁乾昌假結婚,以公司旅遊名義,帶梁到大陸黃山旅行,趁著在山崖邊拍照機會,將梁推下山致死,連女以受益人身分,在台灣申請保險理賠5000萬元,保險公司發現當初繳納保費不足額而拒付。梁父也查覺有異報警,李憲璋等人才未得逞。
由於審理過程中,與案情有關的被告、證人,包括前妻等人已因病死亡,全案只剩李憲璋、連上瑩2名被告。一審重判李憲璋無期徒刑,二審改判20年,更一審則以殺人、私行拘禁、偽造私文書等罪,改判無期徒刑;連上瑩因坦承犯行,輕判10年6月。
▲共犯連上瑩。(圖/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認為,李男涉嫌教唆連女將遊民帶往大陸殺害,但他當時人在台灣,更一審卻切割犯行,無法直接推論他實際參與殺人,因此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至於李男拘禁遊民及詐保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由高院定執行期。
▲民宿房間。(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