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攝影者UltraSlo1,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國小家長兩年前根據孩子的說法,在LINE私人群組上,指控體育班的教練用台語的三字經辱罵學生,教練得知後不滿提告。對此,高院認定此舉已經造成教練名譽受損,判決家長敗訴,應賠償新台幣5萬元。
針對遭指控用台語的三字經辱罵學生一事,教練認為,家長在群組上的發言造成他名譽受損,使得他不但遭到校方解聘,就連事後找工作也相當不順利,因此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60萬元。
家長於審理時辯稱,Line的群組不是公開的群組,不算是公開散播,並沒有侵害教練名譽權。對此,法官認為,群組的成員都是教練指導學生的家長,被告無法舉證留言的真實性,言論確實造成教練名譽權的貶損,因此,判決家長要賠償5萬元,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