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警海山分局張姓警員昨(2)日執勤時,遭男子吳志展砍成重傷,今日凌晨吳男以30萬元交保,雖然新北地檢署認為吳男涉及殺人未遂,有逃亡疑慮,提出聲請羈押,但法院一度拒絕,直到晚間檢方二度聲請羈押,地院才裁准羈押吳男。
▲吳男遭警方拘提。(圖/警方提供)
新北地檢署表示,吳男當下行兇後逃逸,有逃避偵查的嫌疑,加上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認為吳男會逃亡,因此提出聲請羈押。但院方卻認為吳男坦承殺人犯行、接受偵訊,而且已自行投案,認為新北地檢署釋證不足,所以判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
之後新北地檢署再次提出相關事證,包括吳男已失業一個月、居無定所,不一定會按時回家,且今日上午吳男拒絕為持有拘票的警方開門等,新事證讓院方相信有逃亡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