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砍殺警察的凶手吳志展昨(3)日凌晨原本以30萬元交保,不過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認為吳男有逃亡之虞,將他拘提,並二度聲請羈押,法院裁准羈押。
▲吳男昨天交保後又被羈押。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在拘提前以證人身分傳喚吳男的長子,他證稱父親失業一個多月,卻經常離家搞失聯,有時一、兩天聯絡不到人,又很少跟家人碰面,且晝伏夜出,生活作息異於家人。吳男長子表示,以父親現在的精神狀況,他無法保證不會再犯,「爸爸該被羈押」。
昨天檢方指揮海山警分局及新北市刑警大隊到吳男家中拘提,警方先在中午聯繫吳,確認他在家後前往拘提,不過檢方抵達時,人在屋內的吳男不開門也不接手機,溝通無效後,檢方找來鎖匠強行開門,吳這時才終於開門,檢方認為有規避司法調查,有事實足認逃亡之虞,由警方將他上銬押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