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影者Anais Gómez-C,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離婚後還是對前妻念念不忘,想要挽回女方卻遭拒絕,他竟跑到對方住處強壓性侵,並嗆:「我要讓妳懷孕!」事後,前妻提告性侵,高雄地院分別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罪判刑1年8月與5月,不過,因為他花了30萬獲得前妻諒解,最後獲法院判處緩刑4年。
判決指出,男子挽回前妻遭拒後,竟直接跑到前妻住處,先是以「妳不下來會很難看哦」、「我幫妳機車上鎖」脅迫她開門,沒想到一進到屋內,他竟用雙手強壓前妻性侵,還嗆「我要讓妳懷孕」並故意射精在前妻體內。
事後,又把前妻的手機跟機車鑰匙搶走,看到對方想透過大樓管理室叫計程車時,還用暴力手段阻止,造成前妻身體多處瘀傷,前妻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由於女方表示,前夫表示想要復合時她有答應,顯見2人並未因離婚而形同陌路,與一般為逞慾性侵陌生女子不同,加上被告也向前妻道歉、付30萬元達成和解、承諾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因此判其能夠緩刑4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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