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買毒隨機強盜 通緝犯性侵屋主遭判無期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毒品通緝犯洪東榮3年前持改造手槍,隨機洗劫新北市1處民宅,得手30萬元金飾後,見屋內的少婦貌美,竟以小孩威脅少婦要「乖乖聽話」,性侵得逞。最高法院審理後,今(24)日維持二審見解,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洪男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洪東榮因毒品案於2013年9月間被判刑20年確定,卻躲藏在新莊遭通緝。洪男因沒工作缺錢買毒,同年12月,拿改造手槍開車尋找作案目標,途經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公寓大樓時,發現該公寓大門未關,竟隨機按被害人陳女家門鈴,謊稱要找陳婦丈夫,陳女開門竟遭洪男持槍抵住頭部,恐嚇說「妳不要逼我拿刀劃妳的臉!」,並搶走屋內6兩多價值30萬元的黃金。

洪東榮強盜得手後,見陳女頗有姿色,強逼陳女找出臥室內的保險套,陳女哀求洪東榮不要傷害屋內2名幼子,洪東榮竟向陳女恫稱:「只要妳乖乖聽話,就不會傷害妳小孩」,並強行將陳女推倒在床上,不顧陳女反抗,拉起陳女連身睡衣舔胸,並扯下內褲性侵得逞。洪東榮犯案後逃離現場,事後被檢警循線逮捕。

歷審認為,洪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犯案手段卑劣,他在警詢及偵查中否認犯行,還謊稱遭警方刑求,誣指被害人為索取錢財指稱遭性侵,犯後態度不佳,依強盜性侵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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